
一些胡乱的有关荷尔蒙的文字
——痴情也罢纯情也罢滥情也罢色情也罢无聊也罢
有位学术超男把古代骚人墨客逛窑子堂而皇之的称为谈恋爱,我看现代人的谈恋爱倒像是在逛窑子,大狗曾跟朋友们戏言把谈恋爱称为“找女人”,当然不是到闪烁着粉红小灯的房间去找,借我两个胆再让我咬咬牙跺三脚也没勇气,口袋也没底气……
李宗盛说爱情它是个难题,我只能说这个时代爱情多少钱一斤?而我在这个老大难的年纪谈这个问题显得不仅幼稚而且弱智,现在的婚姻我姑且称之为“买人”或是“卖身”,这个规矩在大多数人当中是牢不可破的,我也不否认有零星的“爱情饮水饱”群,我欣赏你的手背,但我拗不过你的大腿。
路过一些短暂的幸福,会在迷糊中闪过一些温存的影像,会在短信末了回呼一个电话才肯睡去,不忘亲热之后在你的脖颈留一个红色的印记,让别人去想象那暧昧的场景。
没错我是故意的,我想让他们知道这个女人是有人疼的,而你可以神秘地一笑置之,或是故作镇定。
我会给你个昵称,如果关系很熟,是小猪或是死猪,再近就是母猪,再者就是死狗,这个词我是不会轻易给你的,终极的“小母狗”我只能留在床第之间了……
我会关心你的头发是长了还是短了,是胖了还是瘦了,是白了还是黑了,腰身是凹凸有致了还是圆咕隆咚了等等,其实这只是随口提提,你魔鬼也行肥妞也罢,你说我是功利主义或是实用主义或是色情狂或是需要都无所谓,我没有丝毫的对你不尊,就算以上的种种都是空谈,但至少要有点“手感”吧!
好久没听你唱歌了,记忆中我或疼或爱的你,嗓子还可以;也好久没有温习你后背带扣的结构,忘记了我的手游走时的感觉。
如果我想你了,我不会象李商隐写一些只有他自己才懂的“朦胧诗”,但我会找你首歌给你,我会背大段的歌词,在KTV里不声不响的点了,再声嘶力竭地吼。
我的记忆是最让我哭笑不得的,我一直想扔掉的东西它反而让我保留着,于是我有时不得不真的扔掉点东西来转移我的视线。
我会记得你在哪个季节会感冒,我也会在八月桂花的晚上把你约出来检查你的口腔和你的内衣尺寸是否有问题,千万别说我好色或者让我解释。
以前我只知道我自己有点强迫症,现在我发现我还患有“条件反射综合症”,还记得初中生物课本上的那只我的同类,“吃饭铃”响时垂涎三尺,虽然我表面上会笑话这个同伴的不雅,但较我这种闷骚来说还是比直率的,没有狗笑话他倒是有人会笑话我。
我猜他见到母狗时口水要比我的还多,我跟他相比没有那么敢作敢为也没他那样随遇而安,他跟我们相比也没那么多的规则和附加条件。
文/大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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