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早在十六岁的时候,我就爱上了小偷这一行。我起初是在农村开展我的事业的。我对农民有一种偏爱。他们淳朴、大方、善良、宽容,对我们小偷也比较理解。有一次,我在一个农民家里偷红薯,由于粗心大意被当场拿获。我立即搞出很多眼泪、鼻涕跪在那个身材粗大的农民面前,还编出一套可怜的身世。那农民的眼圈居然也红了。他们全家硬是留我住了一夜,第二天早上还给我一块八角钱。而城市的那些小市民们,看上去西装革履,风度翩翩,幽默诙谐。可你一旦偷了他们的东西,他们一点都不幽默。我的一个城里的同行在一个被人称作马科长的家里偷了块手...